15日上午,我校举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住院医师)培养模式改革研讨会。会上获悉,作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举措之一,我校今年将在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生源中,选拔部分生源在确定其研究生学籍时即确定“住院医师”身份,本项目学生毕业时可同时发放“四证”(学位证、毕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医师资格证)。
校长余艳红、副校长高天明与深圳市卫计委领导一行共同就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培养模式改革进行了会谈,会后,我校还与深圳市卫计委就联合培养研究生签订了联合培养协议。有关单位领导和专家出席了会议。
研究生学院副院长满强在会上介绍了我校该培养模式改革初步制定的主要目标、实施范围和具体措施。他指出,临床医学专业硕士是临床实践能力培养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机结合,它要求毕业生除具备医务工作者的基本素养外,还强调其是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高水平、高素质的应用型临床医学人才。实施对象为我校具有五年制临床医学学历的本科生,今年将在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生源中,选拔部分生源在确定其研究生学籍时即确定“住院医师”身份。具体培养措施分为五大类,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培养共识,重点突破专业学位培养过程中“重科研、轻临床”的传统培养观念,致力于培养职业能力与科研素养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临床医学人才。二是优化课程体系,调整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为以“职业能力”为导向,强调对医疗活动的贡献价值,课程体系由学校、培养单位和导师三个课程平台构成;加强培养单位的课程平台建设,鼓励实用性课程,申报课程实行招标制;调整教学计划,由课程教学和时间轮转计划构成,保证研究生充足的临床轮转。三是强化临床实践,制定轮转计划。四是兼顾实践与论文指导,组建指导小组,主导师负责全程培养,指导完成文献综述、大病案或临床总结,副导师负责轮转阶段的时间技能带教指导。五是确保培养质量,完善考核及分流机制,考核内容为课程考核、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及论文答辩,以各阶段考核结果为依据进行节点分流。
在改革意见研讨中,在场的专家分别围绕“专业学位研究生招录模式改革”、“师资队伍建设与课程体系建设”、“临床实践基地的作用”和“研究生培养标准及学位授予质量”等问题展开了充分交流和讨论。讨论会现场气氛热烈,专家们各抒己见,为深入落实改革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余艳红表示,我校作为教育部和国家卫计委批准的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的试点高校,将积极推进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研究生职业能力为核心,从医改、教改互动的角度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适应社会需求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她强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务必要突出临床实践能力的提升。这要求我们要积极探索医疗活动新规律,加强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联同导师和科室共同培养人才,另外需注重课程设置与实践环节的探索和改革,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作用,还应有“以教改促医改,为行业树立典范”的前瞻意识,利用此次改革试点机会,切实推进我校的教学和医疗水平。
会后,高天明和谢振文分别代表我校和深圳市卫计委共同签订了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