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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杏霖”发展论坛:发热疾病的诊断

时间:2013-10-31 23:17:28  来源:新闻中心 南方医院   编辑:  作者:记者/张淼 通讯员/刘奇  点击:

    你知道一天中人体体温什么时候最低,什么时候最高吗?发热就一定是患感冒了吗?10月25日晚,南方医院染内科主治医师张健做客“南方杏霖”发展论坛,主讲“发热疾病的诊断”。该论坛由南方医院教务处主办、培训医师会承办,每月一期。

 

发热:许多疾病的共同表现


    讲座开始前,张健为大家普及了一个小常识:人体的平均体温是37.0 ℃,波动范围36.2~37.5℃,一天中早晨6点最低,午后4~6点最高。医学上对“发热”的定义是:如果口温高于37.3℃,肛温高于37.6℃,或一日体温变动超过1.2 ℃,就属“发热”。
    生活中,我们一提到“发热”首先想到的便是“感冒”, 其实不然,发热可作为临床许多类疾病的共同表现。张健例举了常见引起发热的疾病,如淋巴瘤、白血病、肝癌、肺癌、甲亢、痛风等。
    他提醒在座的“准医生”,鉴别发热时,总体上应把握两个要点:一、即使是疑难病人,非特征性表现的常见病仍较罕见病常见。注意把握一些常见病的非特征表现,例如:心内膜炎——心脏杂音;肝脓肿——肝区肿痛、叩痛;二、注意发现“定位”线索,对可疑诊断作初步分类。无论是感染或非感染性疾病,往往具有其常见的受累部位,即具有一定特征性的“定位”表现。


诊断步骤


    张健指出,对发热病人进行采集病史与体格检查时要把握“有的放矢”和“重复”两个原则。询问病史和查体时,要带有明确的目的性,“我希望发现什么?那里可能有什么线索会帮助我明确诊断?”张健解释,由于入院初期的询问病史和检查有时不可避免地会有所遗漏,再加上,疾病的发展有其自身的时间规律,有些症状、体征是逐步显现出来的,所以“重复”很重要。
    他还告诫广大医学生,不能以发病的急缓作为重要的鉴别诊断依据;大多数病例发热的高低、热型和间歇时间与诊断无关。要注意:动态观察热型的变化可能对诊断更有帮助,体温单和医嘱记录单中往往隐藏着重要的诊断线索,勿滥用退热药。
    在作诊断治疗时,不能单纯根据治疗结果来肯定或排除所怀疑的疾病,尤其应该避免无原则地或在未经严格观察的情况下对无明确适应症的发热病人使用糖皮质激素作所谓诊断性治疗。他特别提到,就诊断价值而言,对特效治疗的反应,一般否定的意义较肯定的意义为大。
    讲座最后,他还例举了结核病、成人Still病等几种常见病,并对其进行了详细分析。临床病例的加入让在场的“准医生们”印象深刻,有同学表示,活动的举办有利于增强青年医师的临床知识,开阔视野,同时也为临床常见的发热疾病诊断提供了思路。
 
   

新闻链接:http://news.smu.edu.cn/xwbk/yaowen/2013-10-31/53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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